关于史可兵同学由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流至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1 浏览次数:0次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冀医校〔2025〕43号)、《河北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冀医研〔2024〕8号)有关规定,经史可兵同学个人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批,研究生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同意史可兵同学按文件规定分流至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培养,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6年7月1日-7月3日
联系电话:0311-8626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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