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度优秀博士研究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及2026年度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3 浏览次数:0次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度优秀博士研究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及2026年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1.2025年度获本项目立项资助的项目;
2.2024年度获立项尚未结项项目。
(二)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的结项工作。项目除完成研究计划规定的研究内容外,应达到以下指标之一:
(1)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中科院一区期刊(2025年)发表1篇研究论文(第一产权单位为河北医科大学)。
(2)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一等奖取前五名,二等奖取前三名。
2.若项目负责人有多篇成果,仅需提供最高等级1项。所提供论文应为发表论文全文。
3.上述结题材料有效时间为项目立项时间起至项目结题时间止(尚未正式发表的文章以录用时间为准)。
4.若未达到以上要求,但已取得其他突出性学术成果,且导师认为已经具备结项条件的,可由导师申请,经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审议,提交研究生学院,由专家组进行认定。
(三)材料报送
1.结项申报:各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河北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1),并提供立项申请书、项目成果材料等结项申请材料。
2.项目延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结项或项目存在其他问题的,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河北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2)。
3.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应将符合要求的1份纸质版材料于2026年8月31日提交至研究生学院行政楼2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项目名称+立项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同步发送至邮箱yjsxypy@hebmu.edu.cn。
二、2026年度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
(2)一般应为2025年入学的统招博士研究生。
(3)研究能力强,基础扎实,具有创新潜力,所申报项目创新性高,可行性强,具备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的潜力。
2.项目申报人的指导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1)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学术不端行为。
(2)近三年(2023.6-2026.6)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通过率100%。
(3)近三年(2023.6-2026.6)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级别以上课题;或近三年(2023.6-2026.6)以第一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一区期刊(2025年)发表2篇以上研究论文(第一产权单位为河北医科大学)。
(二)评审流程
本年度优秀博士研究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拟立项不超过15项,每项资助3万元。遵循“激励创新、科学公正、择优资助、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对项目申报人的思想品德、项目质量、科研能力、创新潜能等进行全面考察。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河北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3),按要求及时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
2.所在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汇总审核材料进行初评,择优推荐,填写《河北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申报书,于2026年9月21日提交1份纸质版申报材料至研究生学院;电子版材料以“姓名+学号+项目名称”命名同步发送至邮箱:yjsxypy@hebmu.edu.cn。
3.外审与答辩。研究生学院组织校外相关领域专家对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匿名评审,拟推荐项目申报人须参加研究生学院组织的现场答辩,确定拟立项结果。
4.公示与立项。对拟立项建设的项目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通过的项目给予立项,并发文公布。
(三)其他
1.每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名博士研究生进行申报,且只能指导一项在研项目。
2.若2024年度、2025年度立项的博士研究生自然基金项目申请延期结项或经专家组审核未能结项的,则该指导教师不得指导申报2026年项目。
联系人:许老师、谈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26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