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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提交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1   浏览次数:0

各拟申请学位者: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冀医学位〔2023〕14号)、《河北医科大学关于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署名规范的说明(试行)》(冀医学位〔2022〕1号)和《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要求》(冀医学位〔2025〕9号)要求,本学期申请学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现场提交纸质版申请学位材料

申请对象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2019-2023级统招博士、在职博士请将申请学位所需材料(见附件1)提交至所属学位分会。

提交时间

6月1日-6月5日

负责单位和提交地点

各学位分会具体联系信息见附件2。

二、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提交申请学位电子材料

提交对象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2020-2022级在职硕士

提交时间

网上信息提交时间:答辩结束-6月5日

具体流程

(1)申请人登录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

(2)点击学位申请-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执业医师资格证信息(此步只需要在职专硕的同学操作,65日之前完成);

(3)申请论文答辩资格(待学校端操作完成后进行下一步,请及时登录查看最新状态);

(4)填报论文信息(上传截止目前的最终版论文);

(5)红色星号标记项目全部填好,保存。

填写指南见附件3。

三、图像采集

采集对象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2020-2022级在职硕士、2019-2023级在职博士。

注:统招硕士和博士使用毕业生图像信息,不再重复采集。

(二)采集时间

答辩结束-6月5日

采集地点

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对面灵灵广告。

注:为确保照片顺利上传学信网,请同学们尽量本人前往以上地点进行照片采集,若不能前往,提供的电子照片请勿使用美颜后照片。

四、学信网上报信息采集

采集对象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2026年上半年毕业的统招博士、硕士和在职博士、硕士。

采集时间

答辩结束-6月5日

采集流程

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端)-系统独立入口-毕业与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因涉及学位信息上报至国家,请学位申请者认真填写核对,所属分会进行审核,无误后提交至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见学位授予数据填写指南(见附件4)

五、工作提醒

(一)学位授予工作是一项极其严密、有序的工作,请学位申请者、导师和培养单位充分重视,务必保证数据准确,按时填报。

(二)2025-2026学年度原文电子版上报工作,预计将在9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开展,请各学位分会提前部署工作,确保本分会最终版学位论文已全部在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系统内完成提交,申请者学位授予数据均检查无误并完成提交。

(三)各分会于6月12日18点前将附件1中要求学生提交的学位申请的材料、分会表决票以及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学位-学位信息上报-学生学位信息上报”板块导出的学生学位授予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至邮箱hbydxwb@hebmu.edu.cn

咨询电话:0311-86266765 田老师 崔老师


附件1:河北医科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学术成果鉴定表

附件2:各学位分会具体联系信息

附件3:在职硕士填写数据指南

附件4:学位授予数据填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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