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当前位置:首页>>培养工作>>科研项目

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级研究生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5   浏览次数: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学部: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培育环节的改革,稳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7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函〔2026〕6号)文件要求(附件1),我校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满足《河北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附件2)或《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附件3)要求。

(二)鼓励校内老师牵头,与疏解高校、京津高校联合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应按要求填写《河北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5)、《申报汇总表》(附件6),并将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的纸质版一份,于5月6日当天提交至研究生学院(中山校区行政楼213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xypy@hebm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请注意,电子版命名规则: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与名称-学校名称-优质课程/教学案例(库)-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命名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与名称-学校名称-优质课程/教学案例(库)申报书-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佐证材料命名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与名称-学校名称-优质课程/教学案例(库)佐证材料-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二)研究生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我校推荐申报限额的数量要求,择优推荐进入省级评审。

三、其他

(一)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

(二)为鼓励更多老师参与到研究生的课程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中,要求每位老师只能选择优质课程或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中的一种进行申报。

(三)已立项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未结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新项目。

 

联系人:许老师、谈老师

咨询电话:0311-86266144


附件1:关于开展2027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北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工作有关要求

附件3: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有关要求

附件4:河北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5: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6:申报汇总表


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引用与转载本网站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