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5 浏览次数:0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8]6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以及《河北医科大学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试行)》(冀医学位〔2021〕19 号)的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接收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以下简称“在职专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备较高临床工作水平的在职、在岗临床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三)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后在申请专业对应临床科室连续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及以上。(即2020年9月1日之前获得硕士学位)。
(四)已获临床医学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一致)。
(五)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专业与培训专业一致)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报考专业与专业名称一致)。
(六)工作单位是我校临床医学教学基地或河北省其他本科医学院校直属医院。
(七)以同等学力获得硕士学位者(无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近3年(2020年9月1日以后)还应至少具有1篇以第一作者(如为共同第一作者,仅其中第一名有效)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及其以上期刊上发表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论著。
(八)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二、接收在职专博的导师、专业
根据导师接收在职专博的意愿、资格认定结果及培养能力现状,确定本年度接收临床医学在职专博的专业。
由于在职医师申请博士专业学位人员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为“申请者必须在导师所在科室/专业完成不少于18个月的相关临床专业专科训练”,申请者可参照河北医科大学2023年拟接收临床医学在职专博的导师、专业一览表(附件1)进行报名。
三、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3年8月25日--9月3日请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位申请者登录https://www.wjx.top/vj/tMMjNyP.aspx或手机扫描二维码报名。
同时须准备以下材料:
1. 《河北医科大学2023年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确认签字并加盖申请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2.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5.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只获得硕士学位者(无硕士毕业证书)须另外提交已发表的学术论著原件及全文复印件(SCI文章须提供文章全文及情报所收录证明或检索报告)。
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考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对于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视作本次报名无效,取消申请资格,资格审核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临床实践能力、学科专业水平、沟通能力等。导师根据拟接收额度确定接收人员。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确定接收在职专博名单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2023年在职专博接收名单。
四、其他
(一)报名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二)为方便联系及答疑,请申请者加入QQ群:683182550。同时为了博士生导师及各位学位申请者深入了解相关政策,本通知还附有《河北医科大学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试行)》(附件3)及河北医科大学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相关问题答疑(附件4)。
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0311-86266765
联 系 人:田老师、崔老师
附件1:河北医科大学2023年拟接收临床医学在职专博的导师及专业一览表.
附件2: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河北医科大学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4:河北医科大学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相关问题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