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 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 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次数:0次
各培养单位、教学部: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动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 〔2023〕1号 )文件要求(附件1),我校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优先从已经结项的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中遴选,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库)优先从已经结项的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中遴选。未结项的不得申报。特别优秀但未曾获得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的也可申报,在项目总限额范围内最多报一项。
(二)每个项目建设经费4万元,建设周期为2年。
二、申报流程
(一)材料提交
申报人应按要求填写对应建设项目的申报书(附件2、3),并将申报书、附件及佐证材料的纸质版一份,于6月13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学院(中山校区行政楼213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校内评审
研究生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我校推荐申报限额的数量要求,择优进行省级推荐。
(三)项目公示
拟推荐项目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联系人:许老师、梁老师
咨询电话:0311-86266144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