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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 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 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次数:0

培养单位、教学部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动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 20231 文件要求附件1我校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优先从已经结项的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中遴选,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库)优先从已经结项的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中遴选。未结项的不得申报。特别优秀但未曾获得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的也可申报,在项目总限额范围内最多报一项。   

(二)每个项目建设经费4万元,建设周期为2年。

二、申报流程

(一)材料提交

申报人应按要求填写对应建设项目的申报书(附件23),并将申报书、附件及佐证材料的纸质版一份,于613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学院(中山校区行政楼213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校内评审

研究生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我校推荐申报限额的数量要求,择优进行省级推荐。

(三)项目公示

拟推荐项目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

联系人:许老师、梁老师

咨询电话:0311-86266144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河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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