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浏览次数:0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3届毕业研究生: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引导和鼓励在校生积极进取,全面发展,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毕业生申报及评选工作的通知》(冀医就业〔202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省级和校级,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3%,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10%。
三、参评条件
(一)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品行修养。
2.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集体荣誉感、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课程,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
4.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SCI期刊上发表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4.0以上(含4.0);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SCI、CSCD、中文核心、统计源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含1篇)研究论著或综述。
所发表的文章须见刊,具有正式的网络标识号(DOI或其他标示码),产权单位必须为河北医科大学,导师应为通讯作者。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技能应表现突出,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各类考核成绩应在前15%,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各类考核成绩应在前20%。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院级以上(含院级)荣誉称号。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在创新创业、国内外各类竞赛、临床技能大赛等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破格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在校期间有违纪记录;
2.因故不能按时毕业;
3.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
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执业医师考试未通过。
四、评选程序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所在学院按照省级和校级评选比例从思想道德和政治素养、课程成绩、科研业绩等方面择优评选。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初评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一)和《河北医科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二)A4纸张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三)和《河北医科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四)A4纸,一式两份(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材料),材料按单位名称命名发至hbykdxyjsxy@163.com。
(二)博士、学术学位硕士(含药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符合评选条件的需提供参评条件中规定的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和所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封面、目录、内容)。填写《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材料登记表》(附件五,表中备注栏SCI期刊填写影响因子,中文期刊填写刊物级别),上述材料需在2023年4月10日下午17:00前交研究生学院213室。研究生学院将根据影响因子和综合影响力择优推荐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
参评者还需同时提交《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一)和《河北医科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二),电子版发至hbykdxyjsxy@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学号+姓名。
(三)对已评定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者,之后未按时毕业,撤销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资格。
(四)符合条件者颁发优秀毕业研究生证书,获奖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5: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材料登记表.
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