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同等学力硕士、在职专业学位博士论文提交、答辩及学位申请的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2-13 浏览次数:0次
各在职学位申请者:
为顺利完成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
(一)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科学研究及论文撰写要恪守科研诚信,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2)研究生是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提升学术道德涵养,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学位论文、研究记录等培养环节中做好学术指导和质量把关,并对其负责。学位论文必须经过导师审阅并同意后方可提交。
(3)严格按照学位论文撰写要求提交论文。格式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和《学位论文模板》(下载路径:研究生学院网站-材料下载-培养材料)。
1、论文相似性检测
(1)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
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2023年3月13日-3月19日。
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2023年4月3日-4月7日。
注意:论文以WORD文件形式提交,提交前请核对论文格式。
(2)提交方式
同等学力硕士论文发至邮箱:yjsxyyjsxy508@163.com
在职专业学位博士论文发至邮箱:bslw508@163.com
(3)在职同等学力专业学位博士须同时提交学位授予所要求的发表文章PDF版(有正式DOI号或ISSN号)及检索报告PDF版。
(4)电子版命名
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学位论文/发表文章”
(5)相似性检测
学院一般将在收到论文3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论文进行检测,届时将检测结果发至本人邮箱,论文必须经过导师审阅并同意后方可提交,初次检测未通过的可进行修改再次提交,最多可提交2次,对2次检测均未通过的将延期至下一年度。
2、学位论文格式审查
通过相似性检测后,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学位论文格式审核:
(1)按文件要求再次核对学位论文格式和排版;
(2)由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论文格式;
请分别于2023年3月24日(硕士)和4月12日(博士)前完成格式审查工作。
二、学位论文盲审
1、全体通过论文相似性检查的同等学力硕士及在职专业学位博士学位申请者均参加学位论文盲审。
2、盲审论文提交
(1)将论文封皮、致谢、个人简介等写有本人和导师姓名的信息全部删除。向研究生学院提交按要求格式排版的学位论文PDF和WORD电子版各1份,进行论文盲审。
(2)电子版论文命名要求“学号或资格认定号+姓名+学位论文”
(3)论文提交时间
同等学力硕士:3月27日12:00前
在职专业学位博士:4月17日12:00前
(4)提交方式
同等学力硕士论文发至邮箱:yjsxyyjsxy508@163.com
在职专业学位博士论文发至邮箱:bslw508@163.com
三、论文外审
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除盲审外还需聘请3名专业相同或相近、教授或具有相应职称的外单位博士生导师审阅论文。外审专家审阅后,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审阅意见于《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并寄送至导师;导师参考专家的意见,指导修改论文。
四、论文答辩
(一)论文答辩的组织
论文答辩工作由导师所在单位组织。
(二)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1、硕士:同等学力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不少于5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答辩委员的专业方向应与论文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其中至少1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答辩委员会推荐产生,为进一步提高答辩效果,不断提升培养质量,在条件允许时建议聘请博士生导师担任委员会主席。论文评阅人可以做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2、博士: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7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答辩委员会的专业方向应与论文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其中外单位(非研究生及导师所在单位)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名。如所在学科博士生导师数量较少,可邀请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的正高职专家参加,但需确保外单位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名。答辩委员会主席由答辩委员会推荐产生。学位论文评阅人可作为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2名,由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4、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会聘请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专业学位导师占比应不少于总人数的2/3。
(三)为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聘请国内、国际知名专家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为解决时间、空间和交通等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现场、线上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四)申请者需提前一周向学位办提交《答辩申请书》,审定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前应张贴海报公布答辩日程,并通过所在培养单位网站进行公告。
(五)公开答辩
1、公开答辩的范围
研究生学院将随机从中抽取1%进行公开答辩。
2、公开答辩的组织
公开答辩由研究生学院组织。答辩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请密切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主页。
五、答辩后论文修改
研究生要详细记录各位专家的提问,并与答辩秘书核对。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与导师进行认真磋商、研究并对学位论文认真修改。如发现研究生擅自修改、简化专家提问,将严肃处理。研究生完成的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需经到按时审核合格并签字后方可提交。
六、材料提交
同等学力硕士于2023年6月1日前、在职专业学位博士于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并将答辩材料、最终电子版论文(以“学号或认定号+姓名+联系电话”命名)、胶装成册(双面打印)的纸质论文一式两份(《知识产权承诺书》、《独创声明》、附图中含彩图的需提供彩图,以上材料均需单面打印)交至研究生学院。另还需提交其他学位申请材料(见附件)。
七、学位授予
预计2023年7月1日完成学位授予工作,届时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发布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八、咨询电话 86266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