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聘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8 浏览次数:0次
依据《河北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冀医学位【2020】11号)文件精神,由个人申报、所在科室、单位审核同意后,经专家评审,报第八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定,拟聘任李苗等10名教师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0311-86266765。
附件:河北医科大学拟聘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pdf
依据《河北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冀医学位【2020】11号)文件精神,由个人申报、所在科室、单位审核同意后,经专家评审,报第八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定,拟聘任李苗等10名教师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0311-86266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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