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来源: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发布时间:2020/11/2 15: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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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2018级、2019级研究生: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年鉴定试行办法》(研究生学院[2017]9号),为了规范研究生学年鉴定工作,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年鉴定填写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人鉴定 每位同学要认真总结自己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实际表现。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对学习生活进行全面小结。
二、导师评语 由导师负责填写,研究生导师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个人鉴定和本人一贯表现,写出评语并签字。
三、科室意见 由科室负责人根据研究生日常学习情况写出意见,鉴定表以科室为单位11月10日前交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生主管部门。
四、二级学院意见 针对导师评语及科室意见所掌握的情况填写鉴定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请按学号顺序汇总,11月13前报送到研究生学院。
五、研究生学院根据个人鉴定、导师评语、科室意见和二级学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审核,正式形成学院意见并存入研究生本人学生档案。
六、《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年鉴定登记表》应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不可复印)。
附表: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年鉴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