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来源: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发布时间:2020/10/19 1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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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河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266号)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通知精神,2021年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今年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用途
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本人系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用于学生求职,凡申请求职补贴的学生,应积极主动求职。
二、补贴标准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三、申请原则
符合条件的2021届困难毕业生自愿申请。
四、时间安排及提供材料
(一)10月23日下午17:00前申请的研究生将电子版(附件2,Excel以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hbykdxyjsxy@163.com)及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学院213室。
(二)自愿申请的毕业生材料,内容包括:
1.《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注:银行账号必须是以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开户行仅限为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建议使用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且务必确保开户行全称和银行行号无误。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另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3)。
注:
低保人和毕业生本人需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附件3需将所有内容填写完全后加盖民政部门公章:农村户口需加盖村委会和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两级公章;城镇户口需加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及以上)民政部门两级公章。
4.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另需提交家庭直系亲属(父母)残疾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证明(附件4)。
注:
附件4中,农村户口需加盖村委会和残联两级公章,城镇户口需加盖居委会和残联两级公章。
此处直系亲属仅包括父母。
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证明,无贫困字样的证明无效。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另需提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证明(附件5)或“建档立卡”APP个人信息页面截图。
注:附件5中,农村户口需加盖村委会和乡镇(及以上)扶贫办或政府两级公章,城镇户口需加盖居委会和街道(及以上)扶贫办或政府两级公章;APP中“已脱贫”的不能享受求职补贴,“已脱贫享受政策”的可以享受求职补贴。
6.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另需提交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注:
贷款合同可以是在校期间任意一年的贷款合同,且贷款目前未还清。
7.残疾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8.烈士子女的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交相关身份的证件复印件,并证明其关系。
9.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三)10月26日—11月1日,学校将经初审通过的申请对象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注意事项
1、毕业研究生,在本科毕业时已享受求职补贴的,研究生毕业时不再享受此政策。
2、毕业后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可认为没有求职意愿,不享受求职补贴政策。
3、获得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需退回求职补贴。
电话:0311-86266193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61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箱:hbykdxyjsxy@163.com
附件1: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附件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
附件4: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证明
附件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