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来源: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发布时间:2019/10/8 9: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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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于19年12月申请学位的统招毕业博士研究生: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冀医学位[2017]14号)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工作,并且已发表(见刊)符合《河北医科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的论文者,申请学位文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PDF和Word)提交时间期限为2019年12月2日-9日(工作日),请按时提交至研究生学院(行政楼213),逾期不再接受学位申请。
咨询电话:8266144 , 86266765